Top
首页 / 专场 / 佳期四邮品专场
Lot.7156

淞沪警察厅诉状一份,内容为江苏吴县女子陆吴氏在上海做雇工期间遭同楼宁波籍男子奸污并索要首饰一案,文字清晰可读,正面手书中华民国七年八月十八日时间,贴有民国长城图印花税票加盖驻沪***,盖有蓝色江苏淞沪警察厅收发处公章,有淞沪警察厅厅长徐国樑批示,卷尾处有江苏省公署公章,保存完好

成交价: ¥0
起拍价:¥500
市场参考价:¥0~0
所属专场:佳期四邮品专场
押金:¥30000,佣金:15%,最低0元
物品属性
拍品介绍
淞沪警察厅诉状一份,内容为江苏吴县女子陆吴氏在上海做雇工期间遭同楼宁波籍男子奸污并索要首饰一案,文字清晰可读,正面手书中华民国七年八月十八日时间,贴有民国长城图印花税票加盖驻沪***,盖有蓝色江苏淞沪警察厅收发处公章,有淞沪警察厅厅长徐国樑批示,卷尾处有江苏省公署公章,保存完好
专场介绍

本场拍卖线上出价保证金比例1:5,请根据您看中的拍品酌情缴纳对应保证金。

本场拍卖为线上线下同步拍卖,中标信息以现场拍卖师落锤为准,需要交纳大额保证金(超过10万元),请走银行汇款:

银行信息:麦稀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坝河支行

银行账号:110062113018800012135

转账附言:某某某的押金,昵称,13xxxxxxxx

中标的用户拍卖完结后24小时内付款可以尊享13.5%的拍卖佣金(1.5%折扣),24小时后付款恢复常规15%佣金。

任何问题可联系Tel:18888833513

如何购买或参与拍卖?
方式1:微信扫码打开小程序
方式2:扫码下载安装APP
麦稀奇
收藏·拍卖·社区
打开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