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荣誉勋章是由国家小呼拉尔主席团和部长会议于1940年颁布的第23/40号联合法令设立的。勋章主要颁发给长期服务的个人。根据个人的工作成绩、工作领域和工作环境,对连续劳动10年及15年以上无懈可击的个人授予劳动荣誉勋章。
劳动荣誉勋章有五种类型,所有劳动荣誉勋章的正面除了铭文外,都有相同的图案。在较早型号的勋章上,奖牌正面用古蒙文写有“劳动荣誉勋章”的蒙古语字样。这些字垂直地写在三条凸起的线上。在后来型号的勋章上,勋章的中心用西里尔蒙古字母写有“劳动荣誉勋章”的蒙古语字样。这些字横着写成三行,用凸起的字母书写。一个绿色的珐琅花环沿着传统的“锤子”图案从3点钟到9点钟的位置运行。传统的“锤子”图案沿着正面的整个边缘运行。图案是镀金的,用红色珐琅填充。
劳动荣誉勋章分为五种:
1. 一级,劳动荣誉勋章,旧蒙古文,螺丝扣,1941-1960年。
2. 二型,劳动荣誉勋章,旧蒙文,螺丝扣,1960-1965年。
3. 三级劳动荣誉勋章,西里尔文蒙古文铭文,螺丝扣,1965-1975年。
4. 第四类,劳动荣誉勋章,西里尔文蒙古文铭文,别针背,1975-1990年。
5. 第五类,劳动荣誉勋章,西里尔文蒙古文铭文,别针背,1990-1995年。
本枚章第四类劳动荣誉奖章由银镀金和红绿珐琅制成。奖牌的直径为36.2毫米,重33.8克。奖章的背面序列号是用一个旋转工具雕刻在背面的底部。该奖章于1975年至1990年颁发,这类奖章的最低序号21,701,最高序号为36,349,本章序号是3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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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