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友谊奖章是根据蒙古人民大呼拉尔主席团于1967年4月15日颁布的法令设立的。蒙古人民大呼拉尔主席团于1967年12月11日通过了《蒙古人民共和国勋章条例》。蒙古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和外国公民、组织为加强蒙古人民共和国同社会主义国家的友谊,发展各领域合作,被授予“友谊奖章”。
1967年11月,在十月革命50周年之际,首次向50名苏联专家颁发了友谊奖章,这些专家对蒙古-苏联友谊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根据人民大呼拉尔主席团的记录,从1967年到1987年,有1万多人被授予友谊勋章。有趣的是,在1万名获奖者中,只有60人是蒙古公民。获得友谊奖章的绝大多数外国公民都是苏联公民。
友谊奖章由银、绿、红、蓝三色珐琅制成。奖牌呈圆形,奖牌正面的图案是两只紧握的手握手的轮廓。背景中有一个凸起的“乌力吉”(盘结)装饰的描绘。在正面的上边缘用凸起的字母写着蒙古语“友谊”。一个绿色的珐琅花环位于边缘的底部,从3点钟的位置到9点钟的位置。 奖章的背面是光滑的,有序列号是用旋转工具刻在底部的。奖章有一个小的五面悬挂,背面有一个大头针。悬挂的正面用蓝色的珐琅装饰。悬挂的中央有一颗红色的珐琅星。四个镀银的垂直成熟度覆盖悬挂的正面。

苏蒙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