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国战争勋章设立于1942年5月20日,授予在保卫苏维埃祖国战争中表现英勇、坚强、无谓的红军,红海军、内务部部队士兵,指挥员和游击队员,以及以个人行动促进我军战斗胜利的军人,根据功劳大小区别有一级二级。具体授予条件在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的条列中有详细的规定,该章还可授予有功的战斗集体。1985年3月11日,伟大的卫国战争胜利40周年之际,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命令,再次颁发卫国战争勋章,授予健在参战人员,,此举使该勋章成为苏联历史上颁发量最大的一种勋章。截至1991年底,一级二级卫国战争勋章总颁发量分别为248.7余枚(包括战争期间颁发的32.4万余枚),668.8万余枚(包括战争期间颁发的95.1万余枚),这个数字在全世界范围内罕见的。卫国战争勋章整章呈十角星形,对角距离45mm,中央圆框内是镰刀锤子党微和围绕的俄文“卫国战争”,外圈是红色珐琅五角星和银质五角剑芒、步枪、马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