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虎勋章是民国北京政府(北洋政府)颁发给武官,用于奖励、奖赏和荣誉标识的一种勋章,因勋章中心圆圈内镂刻文虎图案而得名。依据1912年12月公布的《陆海军勋章令》,文虎勋章是颁赠给“民国陆海军人于平时战时著有勋劳,或非陆海军人及外国人于陆海军特别任务中著有勋劳者”。文虎勋章分一至九等,其中一、二等授予上等官佐,三至六等授予中、初等官佐及准尉见习军官,七等以下授予士兵。1913年4月改为一至四等授予上等官佐,三至六等授予中等官佐,四至七等授予初等官佐和准尉,六至九等授予士兵。
文虎勋章为银质珐琅彩,由两层八角星芒组成,两层星芒重叠相错;上层星芒上的五角星数量标识了等级(一、四、七等三颗星;二、五、八等两颗星;三、六、九等一颗星);下层为代表汉、满、蒙、回、藏各族共和的五色(红、黄、蓝、白、黑),星芒间长短不一;中心圆圈内以蓝天草地为背景,蹲坐一只尾巴向上扬起老虎图案。
文虎勋章曾于1924年11月至1927年6月期间中断授予,1927年6月六月起恢复授予。1927年8月25日国民政府奠都南京,1929年4月16日,国民政府颁布法令,废除北洋政府时代的一切勋奖章、勋位条例,文虎勋章随之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