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马剑银币
17至18世纪荷兰铸造的银币
荷兰位十六世纪时为西班牙统治。1566年,为反对西班牙的专制统治和宗教关系,南北17个省联合爆发“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1581年荷兰、泽兰、乌特勒支、格德兰、上艾瑟尔、西弗里斯兰和格罗宁根北部七省宣布建立“荷兰共和国”。在混乱时期,各省都单独发行自己的货币。混乱后联省议会建立了共同的货币制度,规定各省都必须以同样的币制,但可以在钱币上铭刻有各自省的盾形徽记。17世纪,荷兰共和国成为海上强国,和海上商业大国。荷兰共和国期间,造币厂生产了大量不同面值的硬币,其中大部分用于国际贸易,有的成为地中海东部及沿岸诸国与亚洲地区常见的流通货币。货币随着商业与殖民地的扩张而扩张,资本通过投机活动增值,不在国内使用的国际货币推动了这种贸易。70年代荷兰实现了制币生产的机械化,所生产的制币在国际贸易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从17世纪中期(1659年始铸)到18世纪末期(1798年)[1],荷兰大量的将俗称为“马剑”的银币输入了中国,据《清宣宗实录》记载,其自闽、广、江西、浙江、江苏,渐至黄河以南流通[2]。该币初铸是光边,后改为斜纹边[1],币面图案为一位持剑骑士及盾徽等[2]。可后来,由于其重量足、成色好,因此民间多用于储存或者熔化改铸。荷兰马剑银币直径约42毫米,重约32.6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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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GS-AU55 1673荷兰荷兰省加厚大马剑唯一冠军